| 工程进度控制
7.1.1 对工程进度采取主动、动态的监理控制方法,在保证投资、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7.1.2 信息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7.1.2.1 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其主要内容为:
a)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
b) 施工进度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
c) 进度控制的方法 ( 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方法等 ) ;
d) 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 ( 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 ;
7.1.2.2 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应及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跨年度的工程要编制年度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项目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要求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编写周进度计划,工程所需工、料、机械、设备进场使用计划。各类进度计划均应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见表 A.3 )报监理审批。监理工程师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a) 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
b) 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工的需要和配套动工的要求;
c) 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d) 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
e) 对于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到位, ( 包括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等 ) ,是否有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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